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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各县级市(区)社科联,市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苏州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一批党政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专业化新型智库,推动新型智库建设由面上发展向专业领域拓展,更好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即日起开展苏州市专业(产业)智库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面向在苏州的高校、党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
二、建设领域
(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二)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人文经济学研究
(四)新型工业化和苏州“1030”产业体系建设
(五)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拥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实体性研究机构(研究院、研究所、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等),拥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
(二)智库负责人在本智库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威望、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支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向聚焦、富有创新精神和决策咨询能力的研究团队;团队中应有本专业领域代表性人物和专兼职研究人员。
(三)智库研究领域明确,研究特色鲜明,符合国家和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需求。近三年在该领域已承担党委政府或相关行业的决策咨询研究任务,已向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提交10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且至少有3篇获得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有功能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有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的良好条件,有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四、申报评审立项流程
1.坚持属地化原则,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2025年度苏州市专业(产业)智库建设申报书》(见附件),由所在地社科联审核后报送市智库办。本科高校直接报送市智库办。
2.市智库办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市智库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智库进行评审答辩、现场考察,综合评审后形成评审结果。
4.市智库办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立项建设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立项建设。建设周期暂定为3年。
五、其他事项
请各县级市(区)社科联、本科高校于8月15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市智库办,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31室(请通过邮政EMS寄送),请将电子版报送至市智库办电子邮箱:sklbgs@xcb.suzhou.gov.cn。
联系人:朱旦令,联系电话:68616631。
附件:2025年度苏州市专业(产业)智库建设申报书
苏州市新型智库建设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