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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研究进展及管理安排,定于近期开展项目(课题)验收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
二、结项申请材料
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结项申请须严格按照以下清单提交结项材料:
1. 一份结项申请书(见附件);
2. 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咨政报告;
3. 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
4. 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5. 一份项目(课题)研究报告查重报告。
三、结项评定
结项评审采取专家组评审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项目(课题)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课题)资助经费。
四、其他要求
1. 项目(课题)研究报告须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查重率要低于30%。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学术成果诚信管理。
2. 苏州市社科联和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享有项目(课题)成果联合发布权;项目(课题)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发布,违者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3. 请各项目(课题)组将结项申请书、咨政报告、研究报告等word版材料和结项申请书盖章扫描件、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查重报告等pdf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wjjsz@ruc.edu.cn。
联系人: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张楠,电话:19801212132。
附件:1.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结项申请书
2. 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咨政报告体例要求
3. 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研究报告体例要求
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课题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3: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研究报告体例要求.doc
附件2:人文经济学研究“揭榜挂帅”专项咨政报告体例要求.doc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经济苏州研究中心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