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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得到了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根据《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苏社科字〔2020〕10号),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立项项目7项,现予以公布。为认真做好立项项目实施工作,全力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进一步打响苏州“江南文化”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已完成专著类立项项目须在2027年3月底前完成书稿修改,并进入出版流程。正在开展研究专著类立项项目须在2027年11月底前完成书稿,并进入出版流程。
二、项目成果
立项项目成果为不少于15万字的专著,完成后将书稿电子版提交苏州市社科联。项目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要求和国家出版政策规定,著作权不存在争议;聚焦苏州样本,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转化应用价值,助力提升苏州在“江南文化”话语体系中的首位度、辐射力。
三、过程管理
(一)签订协议。立项项目实施者要认真阅读立项通知,按规定填写《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研究专项)立项项目资助协议》(见附件2),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6年10月27日前报送苏州市社科联。协议电子版可登录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下载。
(二)中期评估。已完成专著类立项项目于2027年1月底前提交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正在开展研究专著类立项项目于2027年7月底前提交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苏州市社科联将对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评估,项目实施者根据评估结果所提意见建议对研究成果作修改完善。
(三)相关要求。苏州市社科联给予立项项目经费资助,具体金额以协议为准。立项项目专著成果纳入“江南文化研究丛书”统一出版,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成果”字样。鼓励申报单位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不符合项目管理及项目完成时间要求的项目,苏州市社科联将撤销项目立项、追回资助经费。苏州市社科联享有立项项目成果的首发首报权,未经苏州市社科联同意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首发首报。
四、其他事项
相关材料请通过邮政EMS寄送,其中,在苏州高校申报的立项项目材料由高校报送,其他单位申报的立项项目材料直接报送苏州市社科联。
联系人:苏州市社科联科研科吴然,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33室,联系电话:68616633,邮编:215004。
附件1: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研究专项)立项项目名单.pdf
附件2:2026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研究专项)立项项目资助协议.doc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