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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各高等院校,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调动全市社科界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优秀社科应用研究成果,推动社科强市建设,为答好“创新四问”、践行“两聚一高”、争当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市第三届“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围绕苏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应用研究形成的专著、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等。
2.外地作者同期完成的、研究苏州现实问题的社会科学应用类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凡参评的研究成果,均须由第一或第二作者申报,集体成果的申报者必须是该成果的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作者),一般不以单位名义或课题组名义申报;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须为首次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3.未公开发表的内部成果,须出具采用或受理部门的鉴定意见或证明成果应用价值的相关材料,由作者单位推荐,方可申报;
4.在本次评奖中,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
5.以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身份申报的成果,应能体现和反映所属学会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提交《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在“苏州社科网”下载,网址为:www.szsk.cn)纸质版一式二份;
(2)提交参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确认);
(3)提交《苏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精品工程奖+单位+姓名”,发至邮箱szsklkyc@163.com);
(4)有关该成果应用价值的评价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
2.此次评奖采取归口受理、集中上报的方式。各市(县)、区社科联或宣传部(办)负责辖区内作者的申报;各在苏高校(包括党校)科研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作者的申报;市各部委办局(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部、省驻苏单位)办公室或宣传处负责本系统作者的申报。市属各社科类学会负责本学会个人会员的成果申报。所有申报材料须按规定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市评奖办公室。
五、奖项设置与表彰
1.奖项设置:本次评奖设优秀成果奖95项,其中:一等奖15项,奖金5000元/项;二等奖30项,奖金3000元/项;三等奖50项,奖金2000元/项。总获奖数控制在申报数30%左右。
2.成果表彰:获奖成果由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评奖工作设立评奖委员会和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科研处,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评奖工作实行回避制。成果申报项目者,不得参加项目评审工作。
地 址:苏州三香路998号10号楼6楼市社科联科研处
邮 编:215004
联系电话(传真):0512-68616633
联系人:吕江洋、陈燕平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