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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各社科类学会的建设和发展,推动学会课题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发挥社科界各社会团体在组织全市广大社科工作者服务 “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思想库”作用,现决定自2008年起,在市级各学会中,开展年度重点课题立项资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学会作用,推动理论研究,促进理论创新,服务“两个率先”。
二、立项要求
1.立项选题要紧密结合当前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各种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一定的宏观性、前瞻性、指导性;
2.每个项目须以学会集体名义申报,并以具有较强科研组织能力的学会负责人担任课题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3.每个学会只能申报一个重点研究项目。已申请市级及以上(如市科技局软科学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三、立项程序
1.各学会在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申报课题,组建课题组,填写立项资助申报表;
2.市社科联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对符合立项要求的,下发立项通知,并给予部分研究经费资助。
四、时间安排
5月15日前进行立项申报;
5月30日前完成评估并正式立项;
8月底完成研究初稿并核拨研究经费;
10月底前完成立项研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立项成果完成后由市社科联组织评审,对其中的优秀成果组织集中交流,并汇编提交各有关部门参考。
五、其它
开展学会重点课题立项资助活动,是今年我市社科界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促进学会的研究队伍建设,提升学会研究成果的总体水平,增强学会的活力。希望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积极争取立项,抓好研究组织,多出有影响的力作,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附:学会重点课题立项资助申报表
苏州市社科联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