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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系统部署,绘就了“三农”事业发展新征程的宏伟蓝图。
苏州应遵循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努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走出一条具有苏州特点、体现标杆水平、城乡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乡村振兴作出有益探索、提供可行路径。
苏州有条件在乡村振兴上走在全国的前列
苏州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是享誉全国的鱼米之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有条件在乡村振兴上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
都市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苏州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不断拓展农业多元功能,努力探索具有苏州特点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突出农业生态功能,把完善优化“四个百万亩”作为保护战略生态资源的关键举措。按照全域旅游发展思路,推动农业、渔业、水利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休闲观光农业获得快速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全市90%以上的土地实现了规模经营。强化农业创新驱动,全市农业现代化指数水平连续7年位居全省前列,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88.3%,农业科技进步功能率达68%。
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2014年,苏州率先启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目前正在实施美丽村庄建设新一轮行动计划。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依托,注重协同配合,不同部门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总要求,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加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五位一体”的村庄环境日常管护机制,使村庄环境长效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让农民富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苏州不断优化农民就业创业环境,实施农村创业富民行动计划,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发展劳务合作社,开发公益性岗位,努力扩大农村居民就业面。鼓励农民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有利于增收致富的股份合作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民宿合作社、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合作社等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让广大农民共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红利。2017年,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9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6倍;城乡居民收入比1.97:1,小于全省和全国水平。
苏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新挑战
面对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对农村发展的冲击和乡村振兴的新要求,苏州农业农村发展同样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主要包括农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不高、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基层治理效率有待提高、农村空心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等。
苏州农村产业发展整体趋势较好,但离产业兴旺的要求尚远。农业单产水平较高,但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工业的四分之一左右。农产品加工业仍以初级加工为主,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精细加工比重偏低。农业生产性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专业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较少,服务主要局限于产前、产中等阶段,乡村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发展相对缓慢。
乡村生态宜居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也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和食品安全。近年来,苏州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与群众期盼的生态宜居还存在不小差距。农业生产高投入、高污染的状态依旧存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过量,复种指数高,农膜和投入品包装物回收不足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明显缓解。
乡风文明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苏州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领先全国,但乡村文明建设仍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少基层干部错误地认为只要农村经济发展了,乡风自然就会文明,忽视乡风文明建设。村级基层干部考核中,偏向于经济发展等硬指标,而乡风文明建设这类“软指标”重视不足,基层干部缺乏工作动力。一些集体经济薄弱村,文体设施落后,功能不全,人员队伍严重不足,活动经费短缺,乡风文明建设的载体缺乏。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政治保障。苏州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治理水平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全市范围来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乡村治理行政化倾向不同程度存在,乡镇政府存在过分干预,村民自治出现行政化倾向,村委为民谋利的动力不足。传统农村社区空心化现象明显,能人大量流失,农村留守群体持续扩大,村民参与自治的意愿和能力都明显衰退。新型农村社区面临大量外来利益主体,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呈上升趋势,但由于缺少有效参与途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难以适应社区居民日趋多样化、多元化的需求和诉求,外来利益主体难以有效参与社区自治。
苏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有新作为
苏州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七条道路”和“五大振兴”新思路,在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撑上精准供给,通过加强对农村的人、财、物支持,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双轮驱动”,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实现乡村振兴的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
首先,大力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新方向、新技术、新主体、新业态,突出发展科技型、文化型、功能型、生态型、服务型创意农业,培育区域性创意农业园。苏州应以都市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走精致农业的道路,发挥现代农业的生态功能、供给功能和富民功能。强化物联网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打造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的装备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密切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三大集团的联系合作,提高“一村一品一店”建设水平;大力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大宗交易、订单农业、农业众筹等业务,推动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其次,加快营建美丽宜居村庄。更加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优化,着力改善农村河道水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加强农业污染防治。更加注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交通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更加注重特色风貌塑造,重点是有序做好重点村、特色村农房翻新,做到既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又保留江南水乡风貌。更加注重治理有效,鼓励基层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理顺各类经济组织与村“两委”关系,建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再次,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实施以新生代农民为重点的学历和能力双提升计划,提高新型经营主体职业技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人才培养,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创新。鼓励科技专家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
最后,加快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稳步扩大“政经分开”改革试点,探索党政经三类组织机构、职能、人员、财务和三张责任清单。扎实开展集体“三资”专项治理,建设全市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全面完成市(区)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促进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打造“全业务、全网通”的三资管理苏州新模式,进而在更大领域建设部门互通联运智慧农村网络系统,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做强做优城乡一体化基金,引导更多的金融、工商、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保险产品。
作者:徐志明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