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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及消费,形成了包括“在中高端消费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等在内的一系列新提法、新思路。
文化消费作为中高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过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
在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方面,苏州做了许多实际工作,开展了大量有益尝试。特别是在成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之后,投入了更多资源开展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
宏观层面,近年来苏州文化消费在总量、结构、内容等方面呈现向好趋势。苏州的文化消费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但和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相比,核心指标差距较大。即使和南京、杭州相比,也存在明显短板和隐忧,潜力尚未充分释放。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经验(“钱纳里模式”),文化消费总量应占到整体消费的30%。同时,当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0美元大关,精神文化消费会出现爆发式增长。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近年来苏州文化消费一直保持温和增长,快速增长的势头并未出现。2016年苏州文化消费占消费总量比重为14.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产业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文化产品的供给和需求衔接不畅,文化生产和消费形成明显的结构性短缺。文创产业中文化制造业比重超过半数,结构偏“重”,文化娱乐服务供给相对较弱。产品高定价挤压了实际需求。文化产品特别是高品质产品价格,与收入水平不成正比。例如,2017年李云迪苏州音乐会,最低票价竟然高于同期伦敦、上海的同一演出活动。价格与收入水平倒挂,严重抑制实际消费需求。
拉动文化消费,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下一步要以国家文化消费城市试点工作为契机,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一步引导、扩大文化消费。
第一,要坚持创新发展,摆脱传统“路径依赖”。
探索文化产业业态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实现生产方式、传播方式和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的现代化、信息化改造,通过鼓励新兴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催生新兴业态,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探索文化金融服务创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参与文化消费试点,用好“苏州市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苏州市文化产业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和“苏州市文化产业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等产品,切实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文化消费方式创新,启动文化消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1-2个产品或服务的标准体系;鼓励信用消费模式在文化消费领域先行先试。
第二,要坚持重心下移,跨越城乡“数字鸿沟”。
通过“互联网+”技术应用,方便市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开展文化消费,释放农村文化消费巨大潜力。加快建设“文化苏州云”平台,要整合全市资源,优化各类功能,缓解文化服务“信息孤岛”问题,打造成为全省文化数字化服务的示范项目和扩大文化消费的基础工程,确保2018年内上线试运行,三年内用户达到300万。完善“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健全数据中心、服务中心双中心运行模式,联网更多文化消费网点,形成全市统一的文化消费网络体系。
第三,要坚持品牌意识,打造一批“标志项目”。
充分利用“中国苏州国际旅游节”“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苏州阅读节”“中国刺绣艺术节”等文化节庆活动,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以打造“高品质生活美学”为基调,办好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开展苏州文化旅游十大创新产品评选和苏州十大文化夜游产品评选;持续开展具有苏州特色的“文化消费季”“文化消费月”主题活动。各板块要结合自身文化特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市民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文化活动,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文化消费的平台和环境。
作者:李杰 苏州市文广新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