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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项目管理要求,自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材料要求
本年度结项申请一律提交纸质材料,不进行网上申报,各研究项目须严格按照以下清单提交结项材料。
1. 结项申请书1份(附件1);
2.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1份,一般为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与结项申请书分开装订,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包括姓名、单位在内的个人背景情况;
3.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查重报告1份;
4. 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批示等转化证明材料。
三、结项评定及项目资助
1. 结项评审采取专家组评审形式进行,根据项目成果评审确定重大、重点、一般和自筹经费项目。在《决策参阅》《智库专报》刊发1篇研究成果,为评定重大项目的必要条件。项目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直接评为重大项目。
2. 项目采取结项资助方式,重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给予5万、3万和1万元的经费资助。各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0.5的比例提供项目配套经费,为自筹经费项目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资助经费。
3. 市社科联将根据结项评审结果,为各项目颁发《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并按照相应金额于本年度12月底前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到各项目推荐单位。
四、其他要求
1.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通过(查重率低于30%视为通过),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学术成果诚信管理。
2. 各项目结项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审核并扎口集中报送。各县级市(区)社科联或宣传部负责辖区内材料报送;各在苏高校(包括党校)科研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材料报送;市属各社科类学会负责本学会个人会员材料报送;其他部门和单位(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室或宣传处负责本系统材料报送。
3. 请各项目推荐单位填写《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汇总表》(附件2),与各项目纸质结项申请材料一同寄送至市社科联科研处。并将《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汇总表》电子版以及汇总整理好的各项目最终研究成果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klkyc@xcb.suzhou.gov.cn。纸质材料一律通过邮政EMS寄送。
联系人: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曾文杰,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33室;联系电话:68616633。
附件:
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
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汇总表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docx
附件2.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