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在苏高校,市新型智库,市社科类社会组织:
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申报工作得到了全市高校、党政机关、新型智库、社科类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社科工作者的广泛关注和踊跃参与,共收到各类申报项目900余项。根据《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经申报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共择优确定立项项目211项,现予以公布(附件1)。为更好发挥市社科基金项目示范引导作用,培养社科研究优秀人才,产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现将项目开题及过程管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研究要以专家最终审定的项目名称为准,准确把握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的需求和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提高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创新性,增强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应用性。
2.课题负责人须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申报承诺,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并接受项目推荐单位和市社科联的管理、检查和指导。
3.项目研究过程中应恪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市社科联将建立课题负责人科研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人员采取惩戒措施。
二、项目过程管理
1.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项目研究进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2.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间节点高质量推进项目研究,分别于6月10日、7月15日、9月1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以及结项验收环节的材料填报工作。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登录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下载。
3.各项目推荐单位要把立项项目的管理纳入本单位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加强对项目研究情况的日常督促和跟踪管理,配合市社科联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三、项目成果及结项评定
1.项目研究最终成果为不少于5000字的研究报告。鼓励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展提交不超过4000字的阶段性决策参考类研究成果,供市社科联(市智库办)《决策参阅》《智库专报》选刊。
2.应用对策类项目采取结项资助方式,根据结项评审结果,结项时确定重大、重点、良好、合格和不合格项目,并为重大、重点、良好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各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不低于1∶0.5的比例提供配套经费,为合格项目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资助经费。结项认定不合格的,记入课题负责人科研诚信档案,取消下一年度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资格。
3.鼓励项目研究成果在经市社科联同意后,通过各级各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在市社科联《决策参阅》《智库专报》内参上刊发1篇决策参考类成果,作为评定重大项目的必要条件,并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直接评为重大项目。
4.市社科联享有市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的首发首报权,未经市社科联同意,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首发、首报,否则不作为等级评定依据。通过其他渠道发表或报送的,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未标明的不作为等级评定依据。
四、其他事项
1.为进一步提高应用对策类项目研究的针对性、应用性,今年将优化重大项目预选制度,共择优选出27项立项项目列入重大预选,通过座谈交流、讲座辅导等方式进行重点跟踪管理。重大预选项目须报送1篇不超过4000字的决策参考类研究成果。
2.如研究过程中有变更项目名称、变更课题组成员以及对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的,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社科联审批。
3.本年度课题开题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各项目电子版开题报告(附件2)由项目推荐单位归口汇总后于6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sklkyc@xcb.suzhou.gov.cn。各在苏高校的材料由所在单位社科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各县级市(区)由当地社科联统一报送,其他单位直接报送苏州市社科联。
联系人: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陈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33室,电话:68616633,邮编:215004。
附件1.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
立项项目名单
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开题报告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2024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立项项目名单.pdf
附件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开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