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工作的通知

2020-10-10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现将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

二、结项材料内容及要求

1.结项申请书:《结项申请书》(附件1)2份。

2.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2份。成果与申请书分开装订、夹在一起,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包括姓名、单位在内的个人背景情况。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登录“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进入“苏州社科联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报结项材料,纸质版请邮寄到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33室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请务必使用邮政渠道寄送)。

5.结项项目一览表(附件2)由各单位社科管理部门填写。

三、结项步骤及要求

1.结项材料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采取集中上报的方式。各市(区)社科联或宣传部(办)负责辖区内作者的报送;各在苏高校(包括党校)科研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作者的报送;市属各社科类学会负责本学会个人会员的成果报送;其他单位可直接报送。

2.所有成果须经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并提供查重比和查重报告,由市科联进行检查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3.结项评定采用免于评定和组织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

免于评定: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成果)被苏州市社科联(智库办)《智库专报》或《决策参阅》刊用的,即可获重点以上项目类别资助;被上述内刊选用并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即可获重大项目类别资助。

专家评审:除免于评定项目外,其他结项成果的资助类别,经专家组评审后确定。

4.根据成果的鉴定等级确定相应资助金额,发放结项证书,并在12月底前一次性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四、课题等级类别

1.重大项目,资助5万元;

2.重点项目,资助3万元;

3.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

4.自筹经费项目。

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为自筹经费项目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资助经费。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33室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联系人:俞婷婷,联系电话:68616633。

附件:

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

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项目一览表(由科研管理部门填写)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10月9日

附件1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2 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项目一览表(由科研管理部门填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