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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在苏高校和科研机构,市新型智库,市社科类社会组织:
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申报工作得到了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苏高校和科研机构、市新型智库、市社科类社会组织以及广大社科工作者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共收到申报项目943项。根据《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共择优确定立项项目220项,现予以公布。为认真做好立项项目实施工作,产出具有创新价值、应用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培养优秀社科人才,现将项目开题及过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立项项目要以本通知公布的最终名称为准,立足更好更精准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实证研究,综合运用科学分析工具和研究方法,并加强与兄弟城市之间的对比分析研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切实提升对策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2.立项项目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申报项目时作出的承诺,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并接受项目推荐单位和市社科联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立项项目研究要恪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成果等不端行为。市社科联将对失信的项目负责人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违背科研诚信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二、过程管理
1.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立项项目研究进行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2.立项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研究,分别于7月4日、8月15日、9月19日前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以及结项验收所需材料填报工作。相关材料电子版可登录苏州社会科学网(http://www.szsk.cn/)下载。
3.立项项目推荐单位要把项目管理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对项目研究的全过程跟踪管理,配合市社科联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三、项目成果及结项评定
1.立项项目研究成果为1份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以及1份4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择优在市社科联《决策参阅》上刊用)。
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共设置四个类别,分别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良好项目和合格项目。项目采取先立项后资助方式,根据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评审结果,对确定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良好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经费资助;对合格项目不提供经费资助。各项目推荐单位对获得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应提供不低于1∶0.5的配套经费支持,为合格项目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资助经费。
3.鼓励立项项目研究成果在经市社科联同意后,通过各级各类内参、期刊、媒体等渠道进行转化。将在市社科联《决策参阅》上刊发1篇以上决策咨询成果,作为立项项目评定为“重大项目”的必要条件。对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立项项目,可直接评定为“重大项目”。
4.市社科联享有立项项目研究成果的首发首报权;未经市社科联同意,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首发首报,否则此成果转化不作为项目等级评定得分项。经市社科联同意后通过其他渠道转化的研究成果,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未标明的,此成果转化不作为项目等级评定得分项。
四、其他事项
1.立项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如果发生变更项目名称、变更课题组成员以及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有重大调整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社科联审批。
2.立项项目开题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各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2)电子版(word版)于7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sklkyc@xcb.suzhou.gov.cn,其中,各在苏高校立项项目开题报告材料由所在高校集中报送,各县级市(区)材料由当地社科联统一报送,其他单位材料直接报送市社科联。
联系人:苏州市社科联科研处吴然,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10号楼633室,电话:68616633,邮编:215004。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
立项项目名单
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开题报告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立项项目名单.pdf
附件2: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开题报告.doc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