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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促进我市社科类学会的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建设,提升学会工作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评选2007年度苏州市社科系统先进学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增强全市社科类学会的自律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应有功能,提高整体素质,开创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评选的内容和标准
本次评选对各学会2007年度在坚持办会方向、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交流活动、开展咨询服务和宣传普及、以及发展创新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对照《苏州市社科类学会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试行)》。
三、评选范围、名额
凡在2006年底前成立的苏州市市属社科类学会均可参加评选。先进名额为10个左右。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评选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由各学会对照标准,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自愿申报。二是由市社科联组织评选组进行评选。具体办法为:1.各学会按照《苏州市社科类学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自评打分,全面总结年度各方面工作,准备申报材料;2.提交参评材料,包括书面参评申请,自评考核得分表(可将《规范化建设标准》复印打分),年度总结、明年计划等。3.评选组审核有关材料,抽查相关单位,核定分值并按分值高低提出建议名单。4.经市社科联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颁发表彰决定。
五、其他事项
1.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要按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活动。2.无论是否申报评选,各学会、协会、研究会都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表》,并于12月10日前反馈市社科联办公室。3.年度评选结果,将作为五年一度评选优秀学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