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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切实鼓励和支持各单位更好地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推动全市社科普及工作品牌化、社会化、常态化,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精神,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社科普及创新引导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社会科学”范畴,结合“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以提高公民的人文社会科学素质为目的,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通过项目化运作、组织化规范、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社科普及常态化,传播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思想,传承文明,弘扬人文精神。
二、项目内容
本次引导扶持的项目应当紧密围绕“社会科学普及”,具备实际操作性,具有创新性。主要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社会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及其交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苏州地方特色文化;
4.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5.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其他社会科学知识。
三、项目形式
1.举办的社会科学普及讲座、报告会、研习班,组织的相关展览、咨询、竞赛;
2.研发、生产社会科学普及宣传产品,制作和发布的社会科学普及公益广告;
3.编写、制作、出版社会科学普及读物;
4.利用报刊、广播影视、新兴媒体传播社会科学知识;
5.其他社会科学普及形式。
四、申报主体
1.全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2.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3.其他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五、工作程序
1.项目征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各市区社科联负责发动指导本地区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设计项目,按规定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市社科联将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组织机构认定以及项目实施能力调查,进行项目初步筛选。
2.评审方式:由各单位申报,市社科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集体研究后,向社会公示入选引导扶持项目名单。
3.项目实施:对入选项目拨付扶持引导资金。各执行团队按照《苏州市社科普及创新引导扶持项目实施管理要求》进行项目管理,有计划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留存普及资料,做好活动记录。
4.项目总结:项目要求当年完成,11月底需就项目策划方案、开展进度、取得成效等实施情况形成结项报告(具体见《苏州市社科普及创新引导扶持项目实施管理要求》),评审合格后发放结项证书。对于未通过评审的项目实施团队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六、引导资金
2018年度计划引导扶持项目35个,按照一类扶持2万元、二类扶持1.5万元、三类扶持1万元三个档次给予引导扶持资金。引导扶持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项目运作。资金将以报销项目实施经费的形式拨付给执行团队。
七、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需要具备承担社科普及任务的能力;
2.必须能够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或行政票据;
3.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8日;
4.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5.申报材料含《苏州市社科普及创新引导扶持项目申报书》1份(见附件2),含具体方案;
6.申报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主题请注明“项目申报+XX单位”。电话:68616633,邮箱:szsklkpc@163.com。
附件:
1.苏州市社科普及创新引导扶持项目实施管理要求
2.苏州市社科普及创新引导扶持项目申报书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