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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学者:
根据《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共择优立项2025年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42项,现予以公布(附件1)。为做好项目研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提高研究的科学性、创新性。项目研究过程中应恪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申报承诺,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举措和时间进度,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并接受项目推荐单位和市社科院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
二、经费资助标准
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分两期拨付,签订立项协议书后,首批拨付资助经费的30%;课题研究完成并通过审核后,拨付剩余经费。
译著课题和著作课题由市社科院负责出版费用,在指定出版机构出版,每个课题仅资助出版著作1本。
三、研究过程管理及成果要求
研究课题最终成果为不少于2万字的论文或研究报告。成果出版工作由市社科院统一安排,不得自行公开发表或出版,违反规定的不予结项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译著课题和著作课题最终成果一般为不少于20万字的译著或研究专著,且需符合“苏州学”研究丛书的相关出版要求。正式出版前,须将出版社排版好的封面设计、装帧设计方案、目录等提交市社科院确认。著作出版完成后向市社科院提交50套成书及电子版一份。
市社科院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于2025年10月开展中期评估,并于2026年3月底前组织结项评审工作。项目结项评审定为不合格、规定期限内经修改完善仍未通过的,予以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四、其他事项
请立项项目负责人接此通知后,认真填写《2025年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立项协议书》(见附件2),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5年5月16日前报送至市社科院。
联系人:郑苏娟,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庆元坊77号市社科院,联系电话:0512-68619165,邮箱:szass@szass.suzhou.gov.cn。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立项项目名单
2.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立项协议书
附件1: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立项项目名单.doc
附件2:2025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苏州学”研究专项)立项协议书.doc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苏州市社会科学院
2025年5月7日